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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纳因工作失误被诈骗公司财产,公司要求出纳全额赔付合法吗?
- 2、男子性暗示,女子没有拒绝,半推半就发生关系后报警,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 3、武大通报副教授被指骚扰女学生,对师德师风违规问题我们要采取什么态度?
- 4、别人借用我的信用卡不还我该怎么办?
- 5、携娃跳楼女子曾因离婚冷静期未离成,婚姻冷静期存在哪些利弊?
出纳因工作失误被诈骗公司财产,公司要求出纳全额赔付合法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公司要求出纳全额赔付不合法。
如果员工的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的损失,公司是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的。就你说的情况来看,公司一直使用qq群交流,而这种工作交流的方式已经成为了习惯,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是出纳没预料到的,但是出纳也不是没有责任。
因为出纳有义务认真确认每个工作任务的准确性(比如说打电话确认或是当面确认等),这种风险也是可以避免的,而出纳未尽到这样的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可以与公司协商,或是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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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骗子利用电话或者QQ等聊天记录,冒充是公司老板,要求员工转账,这样的电信诈骗屡见不鲜,经常让一些公司损失惨重。合肥一家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骗局,被骗走了100多万。事发后,这家公司认为,公司被骗主要责任在财务总监,一纸诉状将财务总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财务总监被判赔偿8万元。公司发现被骗后立刻报警求助,在警方的协助下最终追回16万余元。去年7月2日,警方对这起电信诈骗案予以立案,但目前侦查未果。今年2月1日,该公司作出“关于对2015年6月30日QQ诈骗案的处理通报”。
作出对财务总监马某追究法律责任、对行政主管张某某扣发尚未发放的工资2905元并解聘、对出纳和会计罚款5万、3万元的决定。该公司将马某告上高新区法院,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78万余元。高新区法院认为,马某在公司被诈骗案件中存在一定的过失。
结合其收入标准、过错程度以及公司对其他相关人员的处罚标准等因素,判马某承担8万元损失。一审判决后,该公司和马某均提起上诉。公司认为,马某赔偿过低。
而马某认为,其基于对行政主管张某某的信任以及之前有通过财务出纳直接与杨某某联系转账的惯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不完善,存在内外账混同情况及不规范操作行为,是导致公司被骗的主要原因。近日,合肥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参考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财务总监被QQ诈骗损失百万 被公司告上法庭判赔8万
男子性暗示,女子没有拒绝,半推半就发生关系后报警,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
西某(女)婚后与公婆住在一起在家照看小孩,老公因生计一直在外到处打工。婚后长期的分居让西某甚是不满,为了打发时间,她学会了玩各种社交软件。她和一自称范某的男子聊的十分火热,就忍不住约着见面。
见面后才发现,范某正在附近的街坊。二人都感觉相见恨晚,为了更好的交往,二人便商量着以后经常见面,并约定了地方。一次,二人刚约上发生了互动后,刚好被上山砍柴的公婆发现,当场就把照片发给了在外工作的孩子,西某老公看到信息立马就回家了。
面对老公花某的逼问,西某没有办法解释便反口说范某威逼自己,与其发生互动,并当着花某的面报警,很快范某便被抓获。公安机关迅速对范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后经审问,发现这不属于QJ案,西某与范某系TJ行为。该行为涉嫌新型犯罪。
QJ罪是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互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己决定权,即妇女与谁、何时、何地、以何方式发生关系,完全由妇女自已决定。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提取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两人完全自愿,且为西某主动约范某发生互动,这也就说明西某在报警时说了谎。因此,本案中,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发生互动,是西某自已决定的,范某没有违背西某的意志,没有侵犯西某的自已决定权,故此,本案中范某不构成QJ罪,两人为TJ行为,不是刑法所规制的行为。
西某报警撒了谎,那么西某构成诬告陷害罪吗?在违法性层面,西某与范某本是TJ行为,西某却因为回答不了老公,便报警范某QJ了自己。其捏造了虚假事实,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具有客观违法性。在责任层面,西某具有诬告陷害范某的故意。故此,本案中西某涉嫌诬告陷害罪。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但是本案中,小兰是自愿主动与男朋友发生性行为。而且警方在小兰的微信信息里面也发现了是女方主动要求发生性行为,其目的只是希望与男友复合,所以根本不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本案中,事实情况是小兰在主动自愿的情况下与男朋友发生性关系。但她却报警称被男朋友强奸了。她的行为明显是捏造事实,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尽管小兰的意图是为了挽留对方,而不是真正告发男友。但是从法律层面看,诬告罪里面有一条重要构成因素,就是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法追究为目的。小兰告男友强奸罪正好触犯了这一点。所以小兰涉嫌诬告陷害罪被行政拘留五天也是有理有据的。
结束语: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用违法的手段,法律可不是儿戏。本案中小兰最后不但没有挽留住爱情,自己还触犯了法律。卑微的爱情不叫爱情,现实生活中像小丽这样的女孩还有很多,谁都想嫁入豪门,成为有钱阔太太,难道嫁入豪门都能过得幸福吗?
武大通报副教授被指骚扰女学生,对师德师风违规问题我们要采取什么态度?
万千世界千奇百怪,看起来宁静的每一天,在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是在产生着各式各样的小故事,有的令人激动,有的却令人无可奈何,武汉大学通告副教授职称被指骚扰美女学生的新闻报道登陆了热搜榜,也是在网络上造成了网民们的关心。
武大通报副教授被指骚扰女学生
4月12日,武大多位在学校女孩向潇湘晨报体现,最近在校园内遭受一名男子骚扰,男子用仿冒的名字在学校图书馆等场地数次搭话美女学生,其自称为院校医科院博士研究生或是老师,并有留学历经,在加上学员手机微信后,接着经常发消息,一部分信息内容让女孩感觉骚扰。
有仔细的女孩奔走查出来该男子真正真实身份:他实际上是武大某试验管理中心的硕导、副教授职称杨某某某。有学员早已搜集了10多名被骚扰学员状况,并向院校纪委举报。
梳理多名学员的检举信息内容发觉,杨某某某与美女学生搭话方法相近,聊天内容疑是在套入销售话术本。
4月12日,潇湘晨报新闻记者联络到杨某某某自己,其最先否定增加美女学生社交媒体账户,后又认可“平常没有时间闲聊,觉得无趣才发过这一”,“早已向一个女生讲了抱歉”,“和学员闲聊不适合,早已讲了抱歉”。
当日中午武大党组老师工作部公布通告, 4月10日,大家注意到在网上相关我院临床实验管理中心科技人员杨某某某因涉嫌语言骚扰美女学生的信息内容,同日中午院校保卫部也收到学员检举。院校对于此事十分重视,讯速创立工作专班,进行有关工作中。经基本审查,决策即日起中止杨某某某全部教学研究工作中,开展进一步调研。武大历年来十分重视师德基本建设,对师德违反规定难题坚持不懈“零容忍”心态,一经查证,将严苛依规依规严肃查处。
武汉大学副教授职称“粗俗”搭话在校学生,院校回复
“院校对于此事十分重视,讯速创立工作专班,进行有关工作中,经基本审查,决策中止杨某某某全部教学研究工作中,开展进一步调研。”
假如说武大副教授职称仿冒真实身份,搭话在校学生,你能坚信吗?你很有可能会摆头,但是这的确是客观事实。自称为留学归国,在武大医学院修读博士研究生,他屏蔽掉自身的真正名称,在图书馆等公共场合搭话在校生,武汉大学副教授职称杨某某某被十六位在校学生联名鞋举报。
一开始就扣顶帽,会导致社会性死亡
4月12日中午,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络到涉嫌教师杨某某某,杨某某某称院校正在调查,一切要直到院校调查报告出去再聊,“假如一开始就扣顶遮阳帽,会导致社会性死亡。”杨某某某并表明,其国外接纳训炼20很多年,假如由于那样随便地导致社会性死亡,“我国塑造大家有哪些实际意义?”
但是,红星新闻新闻记者接着从武大医学院一位工作员处得到确认,2017年3月份,曾有美女学生检举杨某某某对其骚扰,尽管那时候并没有最后判定为骚扰,但学校快速对其开展了停学,并免除其班集体老师职位。
在网上也有网民曝料称,杨某某某以前在2017年和2019年2次由于相近事情被党组织记过处分并已调职课堂教学岗位。不过此事真伪性尚未被证实。
大学校园内遇到不正常“搭讪”,应该怎么做?
第一点:保护好个人信息,“擦亮双眼”如果在图书馆或者自习室,有人询问联系方式怎么办?无论是学长学姐、还是在校老师,学弟学妹们都不要随意地分享个人信息,这个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大学不同于高中,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大学校园就相当于“半个社会”。因为校外人员同样可以无阻碍地出入校门。
第二点:聊天注意分寸,“注意辨别”如果是的确需要添加联系方式应该怎么办?没有问题,但是在添加联系方式后,学弟学妹们在和对方沟通的时候应该注意分寸。一方面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另一方便也应该注意辨别对方的身份。在没有十分把握的情况下,建议不要和对方单独见面。当然了,也应该注意聊天的话题。
第三点:保留聊天记录,“主动出击”如果遇到杨某某类似的情况应该怎么办?主动投诉、不留余地。在聊天的过程中,如果碰到以下几类情况,比如语言轻浮、话题“露骨”等,应该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在确认好对方的真实身份后,向学校老师或者学工部反映。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公安部分或者公共媒体求助。
别人借用我的信用卡不还我该怎么办?
您好,信用卡借给别人用,别人不还款,信用卡持有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消费,可起诉到法院让对方还款。如果没有证据,只能自己承担还款责任,拒绝还款,数额较大的话,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我国《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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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借给他人恶意消费案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用卡消费带给人们现实便利的同时也容易引起一些纠纷。本是好意将自己信用卡借给朋友,却引来一场不当得利的经济纠纷,导致自己为此“买单”。
近日,云南大理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经济纠纷案,以不当得利判处被告人返还原告经济损失50000元。
杨某某没想到,自己好意将银行信用卡借给朋友使用后会引来一场经济纠纷。赵某是杨某某的朋友,杨某某将信用卡借其使用后,赵某持该卡消费了50000元。
在信用卡还款到期时,赵某无力还款,遂请朋友李某某帮其找人还款,并将信用卡交给了李某。李某找到华某夫妇协商,请其帮忙先为信用卡还款50000元,还款后华某夫妇可用该信用卡刷卡支取该款。
华某夫妇于2015年5月22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将50000元人民币存入杨某某的信用卡。杨某某在收到款项进账短信当天却将该信用卡挂失,导致次日华某夫妇无法在POS机上使用该卡消费。
法庭经审理认为, 被告杨某某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后欠债造成原告华某夫妇将50000元人民币存入杨某某的信用卡后无法返还,属于不当得利。被告杨某某取得50000元的不当利益,造成原告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款返还受损失的原告。
携娃跳楼女子曾因离婚冷静期未离成,婚姻冷静期存在哪些利弊?
3月12日上午6时30分左右,合肥市长丰县阿奎利亚市产品小区一栋楼内发现一名妇女和两名儿童坠楼。事后,长风警方发出警告通知,称坠楼的三人是母子关系,29岁的杨某因家庭矛盾、婚姻不和,携子女跳楼自杀(点击查看详细报告)。
3月1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湾的记者联系到了杨某某的母亲和妹妹。杨某某的姐姐告诉记者,事发前几天,姐姐和姐夫已经离婚,现在处于冷静期,姐姐已经搬出阿奎利亚城产品社区好几天了,但3月11日才回到小区,发了最后一句话才跳楼。就在他们寻找过去的时候,悲剧已经发生了。
双方进入离婚程序,事件发生在“冷静期”
“发生了这样的事,一家人能不难过吗?而且,两个孩子还那么小。”3月15日上午10点,来自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湾的记者再次来到阿奎利亚诚品社区。一个小区的居民悲伤地对记者说。然后记者走进事件发生的居民楼。到了24楼,他看到事发门口的警印还紧紧地贴在上面,楼道里的婴儿车还停在原地。记者敲门,没人回答。
之后,记者联系了死者杨某某的姐姐杨艳。她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她的家人一直深陷痛苦之中,无法自拔。据她介绍,3月8日,姐姐和姐夫因为感情不和,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杨某某搬到朋友家暂住。
“我妹妹从房子里干净地出去了。不知道为什么3月11号回去了。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事了。”杨艳说,她记得很清楚,事发前一天,也就是3月11日,她也和姐姐微信聊天,在聊天中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杨彦还向记者展示了当时的聊天记录。
妹子:早上突然收到遗言,打了好多电话,没人接
杨艳告诉来自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湾的记者,她姐姐跳楼前发了最后一条信息,是3月12日凌晨6点左右发的。说到这里,杨艳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伤心地哭了。整理完情绪后,她继续告诉记者,姐姐的遗言主要是说她想离开这个世界,让杨燕好好照顾父母,还谈到了和丈夫以及家人的矛盾。杨艳告诉记者,因为时间关系,第一时间没看到。当他们看到最后一个字时,他们都很着急。他们连续给姐姐姐夫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打不通。当他们寻找过去的时候,悲剧已经发生了。
3月11日,杨艳展示了与姐姐的聊天记录
杨艳告诉记者,她姐姐杨某某在家带孩子五年了,期间没有上班。2019年以来,出现了家庭矛盾。杨燕还告诉记者,她姐姐被姐夫打了,眼镜摔坏了,脖子被掐了。杨艳给记者看了一些聊天的截图,说这些聊天是她姐姐杨某艳当时说的。
母亲:我女儿没有精神病,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3月15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湾的记者也采访了杨某某的母亲尹女士。她告诉记者,家里有三个孩子,杨某某是老大。她的性格并不迟钝,也没有精神病。之前,女儿杨某某从娘家拿了几万块去看孙女。“我们也想讨论一下发生了什么。”
杨某某的母亲和姐姐去了那个人的家乡
那么,3月11日晚,杨某某回到阿奎利亚城产品社区后发生了什么?3月15日下午,杨燕和母亲来到该男子的家乡长风县竹乡镇唐哲村,试图与该男子的家人交谈,了解事件经过。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杨艳在一排楼房前找到了那人的房子。但是因为家里的门是关着的,杨彦敲了很多次门,喊了很多次,都没有人回答。
在现场,记者注意到房子的窗户挂着窗帘,看不清楚房子里面的情况。
和2019年2次由于相近事情被党组织记过处分并已调职课堂教学岗位。不过此事真伪性尚未被证实。大学校园内遇到不正常“搭讪”,应该怎么做?第一点:保护好个人信息,“擦亮双眼”如
映。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公安部分或者公共媒体求助。别人借用我的信用卡不还我该怎么办?您好,信用卡借给别人用,别人不还款,信用卡持有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消费,可起诉到法院让对方